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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院受理了一起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为1.68亿余元。在执行过程中,该院首位查封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了预售登记在被执行人方某名下的位于外地的两套房产,拍卖所得款分别为597万元和856.8万元。该院执行局于同年12月9日作出上述房产拍卖成交确权执行裁定书,并于5日后送达买受人欧阳女士和易女士。
谁曾想,该院去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办理过户时,却被告知两处房产有其他轮候法院的查封,不能予以办理过户。执行法官向该工作人员解释相关法条,告知查封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的,查封效力消灭,同时,还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明确告知,依照法律规定,轮候法院对上述房地产的轮候(预)查封自始不发生效力。但该工作人员仍认为上述轮候查封已自动生效,须由轮候查封法院解封为由,拒不配合办理上述房产的解封过户手续。
随后,该院特地函告该,要求他们在接到公函之日起10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该拒收(原件退回)。后该院又多次与该协调,仍然没有结果。今年3月1日,该院再次向该的上级主管部门某国土资源局去函督促,争取其主动纠错,上述部门还是不予以配合执行。
3月7日,该院作出对该罚款100万元的罚款决定书。次日,执行法官赶赴房产所在地,通过再次沟通、释法明理、陈明利害后,终,该按照上级指示签收该院的拍卖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此次艰难的异地执行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律师说法:
首位查封法院是次对执行的财产进行查封的法院。轮候查封是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队等候,在先的查封依法解除后,次之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的制度。本案中,温州中院为首位查封法院,另外仍有两家轮候查封的法院,若温州中院因特定原因解除了首位查封,下一家轮候法院便成为正式查封的法院。但本案中温州中院已对查封财产执行拍卖,轮候法院的查封效力自动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