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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特许经营合同官司专家律师

更新时间:2020-07-23 19:19:06 浏览次数:108次
区域: 广州 > 白云 > 三元里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
广州专业加盟纠纷律师戴律师咨询电话15099983407,微信xintinglvsuo,Q Q1184845923
广州专业合同戴律师团队,长期致力于合同公司法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和司法实践,可以代为起草各种合同协议、定制合作合同协议等,律师团队处理了大量涉及合同、公司法、货款追讨、加盟合同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特许经营合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解除、合作协议纠纷、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清算、货款借款合同等领域的案件,熟悉审判机关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尤其擅长加盟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团队结合长期的实践经验,力争为每一个客户提供量身订做的法律服务,以用心到位的服务,帮助当事人解决各种合同纠纷,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满意的诉讼结果。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 、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如因任何情况总店丧失了货品之制造、经营及分销权,则合约自动终止,而加盟店已支付的加盟费则按合约剩余日数的比例由总店返还加盟店。如总店违反合约任何条款,受许人亦有权实施单方面终止合约并向总店要求赔偿,但不限于双倍赔偿保证金。
  如加盟店或特许人宣布破产或清盘,合约将自动终止。
  1. 赔偿
  如下列情况下,总店有权在通知加盟店后实施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及毋须作出任何赔偿:
  1) 加盟店违反合约任何条件;
  2) 加盟店未经总店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未经总店书面同意而在另一场地经营与货品相同的产品(无论任何品牌);
  3) 加盟店的任何股东或职员企图阻止任何总店授权人士进入加盟店的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
  4) 加盟店未得到总店事先书面同意利用总店拥有的任何商标在中国制造、经营、分销货品;
  5) 加盟店破坏商标的商誉及形象;
  6) 加盟店有损害总店商业信誉的行为;
  7) 加盟店在其范围内从事任何零售货品以外的商业或非商业行动;
  8) 加盟店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仍末缴纳合约规定的费用或其它应付款项;
  9) 加盟店未经总店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业务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总店准许的价格;
  10)加盟店违反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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