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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离婚律师事务所 番禺婚姻法在线咨询

更新时间:2016-05-15 17:19:40 浏览次数:137次
区域: 广州 > 番禺 > 南沙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广州夫妻一方用假身份证结婚,另一方如何起诉离婚?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使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结婚而导致离婚困难的情况在各地都有发生,尤其在一些偏远农村,出于早婚的理念,很多人在未到法定年龄时便使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
  使用假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虽然也可能有效,但却潜藏着风险,一旦双方感情出现危机,使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的一方往往没有什么负担,通常一走了之,对另一方的离婚诉求要么置之不理,要么漫天要价,另一方该如何救济呢?律师建议:
  (一)符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宣告无效婚姻之诉;
  (二)因受胁迫使用假身份证进行登记结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若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婚姻有效的,可以通过离婚诉讼来获得救济。这里有一个争议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一方使用假身份证导致身份无法确定法院不应该受理。本律师认为,居民身份证并不是可以确定身份的凭证,当事人在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时,虽然无法通过证件信息进行识别、固定,但是可以通过其生物身份信息,比如照片、留在婚姻登记处档案内的指纹以及原、被告所生育孩子的DNA鉴别等,因此被告是可以确定的,而且也是的,法院遇到此种情况是应该立案的。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状王律师团队电话:18078803465(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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