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微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问题:结婚彩礼该不该要?
彩礼,起源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定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彩礼”成了一种衡量婚姻价值的现象,每每到了结婚的节点,各方都会因为“彩礼”的问题而导致双方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
那么,结婚的时候该不该要彩礼呢?
案例中的男子情绪失控是难以避免的,一个平常家庭,一个彩礼就要180万,估计谁都很难承受,或许男子的失控不仅仅是因为“彩礼”问题,而是因为女子明明知道男子的家庭经济情况,并且足往了两年,这种情况下还要逼迫男子180万的“彩礼”,是值得同情的。根据2021年将要实施的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借婚姻强行索取彩礼,或者以巨额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也就是说,如果结婚的时候索要巨额“彩礼”是不合法的。违反的是民法典的规定。当然,如果“彩礼”已经给了对方,,但是双方又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依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虽然民法典中规定了不能索取巨额彩礼,但是男方按照当地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或者结合自身经济条件承受能力自愿给付女方金钱的行为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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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彩礼该不该还 广州彩礼返还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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