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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丈夫不想离婚不出庭法院可以判离婚吗

更新时间:2021-03-22 14:19:31 浏览次数:43次
区域: 广州 > 荔湾 > 中山七八路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微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案情回放】

小杰与小慧2011年5月23日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和发生矛盾,经常争吵。2015年5月6日因家务琐事小杰与小慧家人发生厮打,致夫妻感情恶化。小慧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

一审法院判决:小慧与小杰离婚。

小杰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出上诉称:一审法院在上诉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导致上诉人丧失应诉权利,造成判决不公,程序违法。上诉人在接到法院电话传唤之后,明确告知一审法院上诉人因在外出差,不能按期参加诉讼,希望法庭能够择日开庭,一审法院应允。可后来法院通知让领判决书。上诉人认为未参加庭审,怎会有判决?于是上诉人拒绝领取判决书,一审法院就以邮寄的方式向上诉人送达了判决书。一审法院在小杰未到庭的情况下,仍然做出判决,而且在判决书中弄虚作假。因此,一审判决严重违反了程序规定,导致判决严重不公。故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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