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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看守所刑事律师 寻衅滋事罪刑事律师会见

更新时间:2021-05-07 15:29:25 浏览次数:68次
区域: 广州 > 海珠 > 江南大道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微信同号);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014年3-4月间,潘某为向被害人吴某索要借款及担保借款,两次到吴某开发的某小区建筑工地阻止施工。2015年8-9月间,潘某为逼吴某还债,伙同被告人王某多次指使他人驾驶铲车运送大量渣土倾倒、堆积在小区大门入口、小区门面房前,堵死通道,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生活和商户经营,破坏社会秩序。期间,当地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告知潘某、王某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但二人仍采取上述手段逼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0年5月11日,潘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王某被公安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潘某、王某多次采取用土堵塞小区大门入口、小区门面房等手段,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及经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二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被告人潘某、王某因恶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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