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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专打离婚官司的律师 广州白云区经验丰富婚姻律师

更新时间:2021-06-01 16:39:50 浏览次数:161次
区域: 广州 > 白云 > 同德罗冲围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婚姻家事/继承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13660693692,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经验,提供婚姻家事法律咨询,婚姻家事律师,处理离婚诉讼、离婚抚养权、财产继承、离婚调解谈判;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诉讼离婚房产增值计算;离婚债务处理等,欢迎咨询。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总的来说,离婚财产分割先划分三个范围,约定优先、个人财产、共有财产:



1、进行财产分割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约定优先】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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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尊重夫妻共同约定财产分割,以下分类另行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为了清晰说明,先行排除夫妻另行约定的情况。



2、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除去个人财产,剩下的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综合双方情况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里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还包括了以下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注意: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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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房产分割



由于不动产特有的性质,房产分割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着各种复杂情形,并非按照一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划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查看我们另一篇文章《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后续将发布),该文章涵盖多数房产存续情况,可供参考。



2、公司股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公司”如何处理》)



分割夫妻一方在公司(这里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或该企业合伙人的,结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



广州离婚律师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广州离婚律师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广州离婚律师第十八条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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