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31306506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看许多犯罪影视作品,经常有债权人为了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债务人的桥段。有人认为,这是不得已才实施的方式,当事人索取的是合法的债务,即使拘禁也不会犯罪,这其实是错误的认识。不管索取的是合法的债务,还是非法的债务,只要非法拘禁他人,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不管是索取合法债务,还是非法债务,都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要从重处罚。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杨律师。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州荔湾区非法拘禁罪辩护律师 非法拘禁罪快速会见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5小时前
1天前
2天前
3天前
12月21日
12月20日
12月19日
12月18日
12月17日
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