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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受贿罪刑事律师 广州海珠区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律师

更新时间:2021-06-30 15:44:15 浏览次数:40次
区域: 广州 > 海珠 > 江南大道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廖某在担任某驾管中队辅警期间,利用办理驾驶人审验业务的职务便利,在办理异地驾驶人审验业务的过程中,接受从事代办业务的卢某等人的请托,在驾驶人未到场、无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记录单的情况下,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管综合应用平台,违规操作办理审验业务,并按照每审验一人25元至80元人民币不等的标准,非法收受和索取卢某等人现金共计人民币16381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在某驾管中队任辅警,依照法律从事公务活动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违法所得、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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