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敲诈勒索怎么判刑 广州花都区刑事辩护律师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宋某伙同江某、刘某某(两人已判刑),先后多次冒充警察分别将被害人鲍某某、范某某、程某某、宁某某、杨某某、文某某拦下,均以被害人实施了嫖娼要对其进行拘留为由,进行恐吓,对其实施敲诈勒索,共敲诈财物287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伙同他人冒充警察多次敲诈勒索,均应从重处罚。鉴于宋某当庭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罚,并在被公安机关查获后退赔了被害人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宋某退赔被害人鲍某某经济损失一万元;与同案犯江某、刘某某共同退赔范某某等人经济损失计一万七千二百元。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22小时前
2天前
2天前
11月26日
11月25日
11月24日
11月23日
11月22日
11月21日
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