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婚内有债务离婚转移房产有效吗 广州借款纠纷律师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a押、公司破a产清a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担保责任、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dai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杨某与宋某纠纷一案,法院已作出判决,宋某应向杨某偿还借款本金11.8万元及利息。法院判决作出后,宋某与廖某办理离婚登记,在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可供分割的情况下,将涉案房屋无偿转让给廖某,而杨某的债权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有大部分未能执行到位,故该无偿转让行为损害了杨某的利益,现杨某要求撤销该无偿转让行为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负有债务,就应当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而不是设法转移财产,否则转移财产的行为可能依法被撤销。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17小时前
1天前
2天前
3天前
12月23日
12月22日
12月21日
12月20日
12月19日
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