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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辞退赔偿金 加班费 广州劳动法律师

更新时间:2021-07-06 12:55:49 浏览次数:90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五山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13631306506劳动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

    自建立劳动关系以来,被申请人一直要求申请人于周六加班,部分法定节假日也没有依法休假,已违反《劳动法》第36、38、40、41条的规定,因此应向申请人支付未发放加班费。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权,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现申请人经常性加班,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相应的9个月加班费。

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劳动纠纷经验,提供日常劳动纠纷法律咨询,担任企业劳动法律师顾问,代为文书起草、审核,出具法律意见、律师函。代理因劳动关系涉及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保五险一金、工伤赔偿、辞退赔偿、降职降薪、经济补偿金等引起的仲裁诉讼案件。欢迎咨询。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律师网站:https://www.la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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