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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天河区专业劳动仲裁律师服务广州劳动工伤律师

更新时间:2016-06-13 10:21:32 浏览次数:106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岗顶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东东路3号B-216(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训练基地侧)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秉承专注、耐心、细致的精神,致力于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方面做了更加详细和合理的规定: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则需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劳动合同法下,劳动者辞职或在试用期内离职需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实践中劳动者需注意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收,也能够提供其它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如快递单)。另外,在试用期的劳动者如果想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注意试用期也不再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了。

再次,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需注意,拖欠或未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或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由于不懂法而不知道自己制定的一些制度违法,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找相关的专业人士审查一些,否则如果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还有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主要法律服务包括: 1.代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 2.起草与审查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培训 协议及保密协议 3.建立健全保密制度 4.起草、审查员工手册和内部规章制度 5.资产重组、收购兼并中员工劳动关系处理 6.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7.代理劳动者被解雇经济补偿金纠纷 8.工伤事故索赔、谈判 9.工伤事故处理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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