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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劳动争议律师法律服务费用合理胜诉率高

更新时间:2021-08-31 00:14:14 浏览次数:61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珠江新城/跑马场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劳动仲裁诉讼律师专业代理,公司企业劳资纠纷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服务。专业负责!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大化!价格优惠!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
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今天广州某企业咨询: 近公司和员工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被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员工去劳动仲裁,公司不该消极处理,应该根据通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法律文书,一般包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企业收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应诉通知等,不要急于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要先电话或当面咨询企业劳动律师,得到相关咨询后,再采取相应措施,准备应诉证据材料,据理力争。
由于劳动案件的特殊性,企业与员工在庭上,往往是“针尖对麦芒”,对抗性非常强,部分案件往往从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但律师认为,案件要区分特殊性,企业在面对劳动纠纷案件时,首先应该做的是先让专业的律师对案件进行一个全方位的分析;然后定好对策:打还是谈?边打边谈?还是一打(拖)到底;三、准备证据材料应诉(就算 后策略定好是与劳动者调解也要准备证据材料,做两手准备,万无一失)
通过这一程序,可以有效帮助单位加强处理案件的主动性,降低诉讼风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试想想,如果一个单位必败的案件 终被生效的判决确认,对单位来讲不仅仅是赔偿那么简单,更重要的丧失了企业管理的性与主动性,对其他员工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只是赔偿还好处理,要是碰上员工要恢复劳动关系,试想想,判决后单位将会多么的不利,不仅要支付其诉讼期间的工资,而且还要重新给其安排工作岗位,这对企业管理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无法想象的。

如果您有如下劳动纠纷都可以来电咨询:
1、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2、单位不缴少缴社保等引发的劳动争议;
3、变更、续签、履行劳动合同纠纷等引发的经济补偿金争议;
4、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辞退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双倍)、代通知金纠纷;
5、因劳动报酬、加班费、工资、节假日补偿等引发的劳动争议;
6、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7、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
8、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补偿金纠纷;
9、工伤职业病纠纷;
10、其他劳动仲裁诉讼案件律师法律服务;
11、为公司企业制定建立劳动人事相关制度。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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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852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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