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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容留卖淫罪刑事律师 容留卖淫罪判缓刑律师

更新时间:2021-09-07 15:59:50 浏览次数:57次
区域: 广州 > 荔湾 > 芳村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136-3130-6506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卖淫案,被告人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老板肖某为提高宾馆收益,打起了歪主意,以容留他人在其宾馆内卖淫来提高收入。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间,被告人肖某多次容留郑某等人在自家经营的宾馆卖淫,每次收取10元至60元不等的嫖资,非法获利共计1.6万元。2019年6月6日晚,肖某见卖淫人员郑某与嫖娼人员刘某被公安民警抓走,想去派出所了解情况,当办案民警得知肖某是该宾馆老板后,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容留卖淫罪。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综合以上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律师网站:https://www.la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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