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广州亲友投资罪刑事律师A天河区罪刑事律师
广州
[切换城市]

广州亲友投资罪刑事律师A天河区罪刑事律师

更新时间:2021-09-08 18:04:56 浏览次数:103次
区域: 广州 > 东山 > 五羊新村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
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010年4月间,谢某因“”欠下吴某160000元债务
为偿还该债务,谢某与吴某共同伪造了某房屋所有权人为谢某的房产证,该房屋登记的所有人实际为谢某的妻子林某
2010年4月30日,谢某在吴某的介绍下,将伪造的房产证作为房屋抵押证明,向被害人邓某借得270000元,并约定了借款利息
随后,谢某将所得钱款用于偿还吴某和继续挥霍
期间,谢某陆续支付给邓某利息60000元
案发后,二被告人家属共同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经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共同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1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吴某有前科劣迹,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被告人吴某、谢某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吴某、谢某能够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吴某、谢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综合考虑被告人吴某、谢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被告人吴某、谢某均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9年08月26日
UID:636596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