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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纠纷律师服务咨询

更新时间:2021-11-06 17:01:26 浏览次数:81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珠江新城/跑马场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招志南律师 15918794024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475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由资深遗产继承律师组建,以遗产继承法律服务为业务重点,专业解答、代理遗产继承法律纠纷。我们注重团队发展与合作,注重集体研讨案件,对于遗产继承纠纷领域各类纠纷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精通遗产继承领域纠纷的谈判与诉讼。团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理论基础扎实。在处理遗产继承法律纠纷业务上,我们充分发挥团队的优势,集思广义,精益求精,大限度保证客户的合法利益。
遗产继承的法律常识(含民法典的新增规定)
1.继承者的顺序: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在没有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继承权。
2.继承的财产分配原则
遗嘱>平均分配
注:继承的分类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即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继承财产,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法定继承者们平均分产。
3.录像、打印遗嘱合法化。
《民法典》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4.遗嘱的效力问题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后,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民法典》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 后的遗嘱为准。体现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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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852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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