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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看守所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辩护专业刑事律师

更新时间:2021-12-23 01:38:53 浏览次数:123次
区域: 广州 > 番禺 > 华南板块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655号,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不谋求大而全,只希望做到专而精,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建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品牌是本律师团队永恒的追求。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选择了专业刑事辩护事业,并决心为此竭尽全力。专注刑事辩护,办案细腻踏实,成功承办大量各类刑事案件,擅长办理: 取保候审(成功率高、释放快)、不予逮捕、免于起诉、减刑、缓刑、无罪以及上诉改判。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招志南律师团队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广州刑事案件法律知识:
在法院判决生效前,禁止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会见。聘请刑事律师主要是针对刑事拘留及留置,司法拘留及治安拘留聘请律师意义不大。

一、聘请刑事律师的 佳时间

刑事拘留第2天即可聘请律师介入,越早越好,有些家属时间想到的是找关系,一圈找下来错过了律师介入的 佳时间,后悔莫及。刑事拘留30天及检察院批捕7天,共37天我们称之为取保候审黄金时间。从刑事拘留当天开始计算37天,很短。在批捕前一两天才想到找刑事律师已经晚了,因为批捕决定领导审批已经完成,律师也回天无力。目前很多地方检察院已经实行捕诉合一制度,即批捕的与起诉的是同一个检察员,要想在逮捕后再申请取保更是难上加难。当然也不能所有案子一味追求取保候审,有些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判处实刑的,一时取保候审毫无意义。案件有没有缓刑的可能,包括保外就医,家属需听取刑事律师的建议。

由监察委留置的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律师目前还无法介入,但可以为家属提供专业意见及有效建议,由家属出面与监察委沟通。

二、如何聘请刑事律师

根据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业务能力、执业年限、及案件本身的难易程度等因素,一个刑事案件公检法三阶段收费标准在1万多元至几十万元不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其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可以代为聘请,聘请时夫妻关系的请带《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的请带《入户本》,并同时带上聘请人的《身份证》。

三、如何取保候审

1、是否具有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上述规定列举了可以取保候审的四种情形,该规定采用的是列举式,从法律的层面上看,不符合上述列举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从实践的层面看,不符合上述列举情形之一的,取保候候审申请基本不会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

2、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是三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七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如果在上述时间内,公安机关不提请逮捕,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决定取保候审;对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获得批准的,公安机关应当释放,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决定取保候审。

案件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决定着公安机关是否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换言之,如果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即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甚至无罪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逮捕的条件包括证据条件和羁押的必要性。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符合逮捕证据条件的应当予以逮捕。

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此处的特定情形较为繁杂,本文不一一罗列。

3、取保候审的辩护策略

在介绍了取保候审的法律理由之后,针对不同的情况,可以采用以下策略争取取保候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情形的,辩护律师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不符合逮捕条件的,辩护律师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向公安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不提请逮捕,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不批准逮捕。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熟悉刑事案件在公安、检察、法院各个阶段的办案流程,了解警官、检察官、法官职业方面的思维模式与价值趋向,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专业办理刑事案件,思维清晰敏捷,办案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正派做人,诚信执业,由于工作出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当事人广泛的称赞。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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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852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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