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拒不执行判决罪刑事律师会见广州白云区刑事律师
广州
[切换城市]

拒不执行判决罪刑事律师会见广州白云区刑事律师

更新时间:2021-12-23 14:00:16 浏览次数:145次
区域: 广州 > 白云 > 机场路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

 被告人李某某、杨某某(另案处理)与郑某纠纷一案,经新蔡县人民法院和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终结,判令李某某、杨某某二人归还郑某借款57.7万元。2014年6月10日,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该纠纷进行立案,随后向被告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等手续。

  为了逃避执行,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丈夫杨某某、女婿邹某(另案处理)预谋后,将丈夫名下的一辆货车转卖给邹某,并签订虚假车辆买卖协议,邹某随后转卖给汪某并签订虚假车辆买卖合同。在邹某帮助下,李某某和丈夫将所有的一处门面房转让给洪某并变更户名,并以洪某名义与租赁人张某签订了与实际不符的房屋租赁协议。通过种种手段,被告人“花式”转移财产,虚假报告财产状况,造成无力履行判决的假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其所参与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涉案判决已履行清结并取得申请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拒执犯罪不仅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及时、有效实现,也损害了司法。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依法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奉劝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的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院申报财产、接受讯问、处置财产,抗拒执行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款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于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9年08月26日
UID:636596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