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货款购销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
合同违约法律知识:一、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依请求可适当减少。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而又不允许减少。
不仅会使守约方获得不正当的利益,而且会在相当程度上恶化违约方的财产状况,使其丧失正当竞争的条件。
第二,如果任由当事人随意约定数额过高的违约金条款。
则将使违约金的约定偏离其立法初衷,有可能使一方为取得违约金而故意引诱对方违约,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和收入的手段,滋生道德风险。
因此,《民法典》第585条规定: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依申请法院可以增加,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可适当减少。
所以,不要误以为合同约定是啥,就是啥了。
违约金约定过高,是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减少的。
只要方法得当,那些霸王违约金条款并经不起法律的考验。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于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打合同官司解除合同律师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13小时前
1天前
3天前
1月1日
2024-12-31
2024-12-30
2024-12-29
2024-12-28
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