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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罪刑事拘留律师会见罪判刑标准

更新时间:2022-04-07 18:08:08 浏览次数:59次
区域: 广州 > 海珠 > 江南大道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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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容店寻觅“目标客户”,推荐免费境外游,随后引导参加体检项目,再推荐天价“药”……

  本案首要分子张某梅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在全国多个省区市,通过美容店等渠道寻觅“目标客户”。经过筛选,有消费能力、不懂英文、注重健康的客户信息会被送到公司,成为目标“猎物”。

  随后,美容店会向选定的目标客户宣传海外医疗项目,以“免费旅游”之名诱骗受害者出境。其间公司会组织“医疗说明会”等诱导受害者参加体检,并由“专家”解读报告,推荐受害者接受“癌盾”项目,购买售价为9.8万元至39.8万元不等的“癌盾”口服。后经查明,这一产品主要成分为番茄红素等,每粒成本仅为几元。

  2018年4月24日,辽宁、江苏、浙江等地公安机关统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相继抓获嫌疑人132名。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梅伙同他人,以公司为载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免费旅游”等名义诱骗客户参加医疗项目,后安排人员对体检报告进行夸大、曲解,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付费接受“医疗项目”。截至案发,张某梅等人骗取1393人次共计42439.42万元,实际获利共计14785.4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梅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共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罪。据此,被告人张某梅因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3年6个月不等;本案另外100多名被告人在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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