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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专业劳资纠纷律师

更新时间:2022-04-13 15:39:24 浏览次数:98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珠江新城/跑马场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我们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联系人招志南律师:15918794024 Q Q:1455173651,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团队成员专业功底扎实、只专注于劳动法律、诚实守信,独当一面。我们相信:口碑是我们宣传。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
企业面对将要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工伤纠纷案件要重视、积极应对。用正确的方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更可以在企业管理,树立方面有积极的影响。
就算面对必输的案件企业不妨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把官司的时间拖长,不要让员工轻易地拿到赔偿,对于那些存心不良的员工企业要做到不妥协,一拖到底,也可以使其它员工知难而退,树立企业的管理。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亡羊补牢”工作非常重要。企业要马上查漏补缺,仔细审查一下企业还存在哪些风险点,以防止下一个羊走失。企业往往可能会因为一次被仲裁,更加规范以后的管理工作。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被仲裁未必是件坏事。关键是“亡羊补牢”工作要完善和到位。

劳动争议案件答辩状
答辩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在XX市xx路,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被答辩人:xx,男,汉族,1968年8月10日出生,住XX市xx号xx室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案件,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因自身原因于20XX年XX月XX日主动辞职,其后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结算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被答辩人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不当。
二、被答辩人主张给付各项费用XXX元没有依据
1、被答辩人辞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明确约定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用等费用已全部结清,被答辩人对此无任何异议,被答辩人不再追究答辩人任何责任。本案中,双方已就工资、加班工资等达成结算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辩人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被答辩人主动辞职,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主张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3、被答辩人主张双倍工资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双方签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其次,主张双倍工资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时效限制、数额限制。被答辩人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恳请贵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有限公司
时 间:20XX年XX月X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业务范围: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工资纠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恢复劳动关系纠纷、解雇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竞业限制纠纷、合同到期补偿金纠纷、调岗调薪变更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因未缴纳社保引发的纠纷、担任公司专业劳动纠纷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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