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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侵犯公民信息罪缓刑辩护律师 广州越秀区刑事律师

更新时间:2022-04-30 00:51:28 浏览次数:88次
区域: 广州 > 越秀 > 北京路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136-3130-6506 (微信同号)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案情简介:
2016年,XX通过Q Q群发布大量非法获取的快递面单信息,并将这些面单信息销售给开网店的商家,商家购买个人信息后用于做广告、打电话推销产品。后案发,XX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被指控非法获利20多万,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可能在三年以上。办案律师受托担任XX辩护人。
办案经过:
办案律师介入后,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遗憾的是未获得同意。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捕后,办案律师随即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逮捕的辩护意见,除了指出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强调了XX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同时向承办检察官反映了XX妻子刚刚分娩需要照顾的情况。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XX得以取保候审。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辩护面临两个任务:一是缓刑辩护;二是罚金辩护。根据20万的获利金额,刑期可能在三年以上,可能会被重新收监;关于罚金,法律规定罚金数额为非法获利的一至五倍,即罚金可能在20万至100万之间。这对于XX家庭来说是不堪承受之重。但是,如果不能足额缴纳罚金,又有可能被判处实刑的风险。因此,罚金刑的辩护也是重中之重。
办案律师从两方面展开辩护,一方面,从现有证据出发,办案律师指出非法获利20万的证据不足;另一方面,办案律师庭前多次向法庭陈情,并提交多份证明和材料,强调XX退赃退赔,认罪悔罪,但是家境非常困难,确实无力缴纳高额罚金,请求法庭减免。
案件结果:
法院经过充分考虑和评议,终采纳了办案律师辩护意见,判处XX缓刑,同时判处6万元罚金,极大缓解了XX在争取缓刑和无力缴纳罚金之间的困顿。本案在人身刑和财产刑方面均取得了较好辩护效果。
136-3130-6506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cv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律师网站:https://www.la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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