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专业劳动争议法律知识,丰富的劳动争议案件代理经验,全心全意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专业的劳动争议律师法律服务。你要是请了我们,你一定会满意,你要是委托了本律师团队来代理案件,那就即省时省钱省工又省力气。
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怎么处理?
步 积极应对劳动仲裁申请
一些用人单位不重视劳动仲裁的应对,认为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二审法院上诉,对终审判决不服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诉。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劳动仲裁裁决书也是由国家保证强制执行的,这一点与法院判决无异。另外,劳动仲裁程序中确认的事实不会轻易在一审或二审被推翻,用人单位等到一审或二审再来应对,可能已丧失收集证据的 佳时机。
后,启动一审或二审确实可以为用人单位争取时间,但想在实体上争取一个对用人单位 有利的结果,就要尽量在早期的劳动仲裁阶段,做好事实和证据收集工作。
第二步 必要时用人单位可提起反申请
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员工作为申请人把用人单位告上劳动仲裁委,用人单位为了对抗员工的申请请求,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反请求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反请求只能是由被申请人提起。如果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不以申请人为指向对象的仲裁请求,否则不成立反请求;
二、反请求只能向受理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起;
三、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属于同一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否则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无权管辖;
四、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必须有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
五、反请求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与仲裁申请书一样;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举证的原则
为了达到证明自己主张、否认对方主张的目的,当事人应该遵循以下原则进行举证: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书证或物证,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视听资料,其形式和来源要符合法律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无疑点的视听资料,应该是以合法手段取得的。以非法手段取得的、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可能不被采信。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证人证言,除属于法律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当事人在申诉书、答辩书、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已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确认。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仲裁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的鉴定结论,应该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及具有合法鉴定资格的单位按照合法鉴定程序作出的。鉴定结论处于复议、复查、诉讼期间的,要待终结论确定后,予以确认。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应当在仲裁庭上出示,由对方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证据,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超过期限提交的,视其放弃了举证的权利。
举证的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由于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双方当事人的不对等性,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因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因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主张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5、因工伤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6、因职工死亡,职工家属主张遗属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的,由职工家属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与职工的关系及符合申诉条件。
7、因追索培训费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
(3)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5)劳动报酬工资加班费纠纷;
(6)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7)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8)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
(9)工伤职业病认定与赔偿纠纷;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仲裁争议;
(11)企业公司劳动合同、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律师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