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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卖卡躺赚-被判8个月监禁。
2020年12月,袁某担心钱。朋友介绍后,他把两张闲置的和U盾卖给了黑皮,不出钱不做出贡献,很容易躺着赚2000元。两张被电信团伙用来接收和转移电信资金。银行流量达到500万元,很多受害者的资金通过袁的银行账户转账后不见了。
袁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依法追回其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兼职-被判刑一年。
2021年1月,李下载聊天工具,添加沐沐(客服人员),安装软件,将绑定到APP刷流水,每张卡每天盈利50元。之后,他介绍了他的朋友陈某。张某将、密码、电话号码绑定到平台,为团伙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实质上是为了转账和洗白资金。李、陈、张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回所有违法所得。
法律规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知道他人使用信息网络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该犯罪被增加为《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是指不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但为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实践中,常见的是租赁、出售和。电信网络欺诈罪犯通常利润小,购买大量,转移、肢解、粉饰欺诈资金,使巨额欺诈资金立即稀释、蒸发,没有证据,以逃避调查。看似小的借卡、卖卡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刑法。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帮助三个以上对象;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3。通过广告提供5万元以上;4。非法收入超过1万元;5。2年内因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行政处罚;6。被帮助对象犯罪造成严重后果;7。其他严重情况。已达到严重情况的标准,构成帮助信息犯罪。
此外,刑事案件律所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核实受助人是否达到犯罪程度,但相关金额达到上述标准5倍以上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法官说法
电信网络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毒瘤。兼职、婚恋交友、投资贷款、冒充公安法等手段层出不穷,手段隐蔽,欺骗性强,让人无法预防,深恶痛绝。非法出租、出借、买卖、是帮助他人的帮凶。2021年,江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54起68起帮助信托犯罪案件,审结了49起60起。
江岸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标准,贯彻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处罚电信网络欺诈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隐瞒、隐瞒犯罪收入等相关犯罪,努力切断信息网络犯罪链,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欺诈犯罪的高发生率。积极讨论案件特点,统一判决规模,区分案件情况,坚持宽严相济,打击非法收购、销售两卡、卡贩、犯罪、积极悔改赃物卡农,适当宽大。
136-3130-6506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cv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律师网站:https://www.la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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