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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股权纠纷股东权益债务纠纷律师

更新时间:2022-06-16 10:19:36 浏览次数:89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珠江新城/跑马场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招志南律师 15918794024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475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民商事纠纷法律服务。本所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均受过良好的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教育和培训,具有丰富的执业和相关工作经验。对当事人以诚信为本,所办案件深受当事人好评和信赖。
股权纠纷法律知识:
对未出资股东的表决权限制
(1)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到履行期限,其是否享有表决权及如何行使等问题,应由公司章程确定。
(2)公司章程对上述问题没有约定的,则应当按照认缴出资的比例确定。
(3)如股东(大)会作出不按认缴出资比例而按实际出资比例或者其他标准确定表决权的决议,股东请求确认该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审查该决议是否符合修改公司章程所要求的表决程序,即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是,法院不支持;反之,则法院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动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动,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才生效的,一般应认可已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其股权变动的效力。
(2)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人格否认案件中诉讼地位的确认

(1)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已经由生效裁判确认,其另行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列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
(2)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提起诉讼的同时,一并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列公司和股东为共同被告;
(3)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尚未经生效裁判确认,直接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债权人释明,告知其追加公司为共同被告。债权人拒绝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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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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