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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佛山袭警罪刑事辩护律师无罪辩护

更新时间:2022-10-10 16:15:58 浏览次数:110次
区域: 广州 > 白云 > 机场路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广州佛山袭警罪刑事辩护律师无罪辩护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2020年6月23日14时许,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陈某、胡某等人在某网吧门口,抓获欲进行毒品交易的吸毒人员即被告人姚某时,在民警表明身份后,姚某仍拒不配合,并抗拒抓捕,致使被害人陈某、胡某受伤,后被现场民警合力控制后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江西南莲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陈某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另查明,被告人姚某曾因吸食毒品于2020年6月24日被行政拘留十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以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姚某归案后能基本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姚某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从重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务人员的执法行为不受侵犯,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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