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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无罪辩护律师

更新时间:2022-10-10 16:30:13 浏览次数:93次
区域: 广州 > 海珠 > 宝岗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广州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无罪辩护律师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2019年9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先后向陈某等人高 价收 购银 行 卡“四件 套”共计5套,再转 卖给上线凌某(已判刑)并获取非法利益。2019年7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林某先后向陈某等人高价收 购 银 行 卡“四件 套”共计5套,转 卖给上线凌某并获取非法利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林某妨 害 信 用 卡管理,非 法持有他人信 用 卡,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妨 害 信 用 卡罪。鉴于二被告人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为维护金 融管理秩序,打 击犯罪,被告人刘某、林某均因犯妨 害 信 用 卡 管 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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