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广州海珠区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律师
广州
[切换城市]

广州海珠区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律师

更新时间:2023-01-07 11:35:10 浏览次数:70次
区域: 广州 > 海珠 > 昌岗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专注于劳动争议案件,成立多年,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劳动纠纷法律实务从业经验,法律理论功底较为扎实。“客户满意、客户权益大化”是我们孜孜追求的高目标,力求在合法前提下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整体利益,深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劳动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5、26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可以将其归为两大类: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提前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方可解除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需要提前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方可解除的情形

《劳动法》第26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双倍工资纠纷、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欠薪加班费纠纷、销售提成纠纷、竞业禁止纠纷、因社会保险问题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工伤职业病认定和赔偿等各项劳动劳动争议案件律师法律服务。
(2)、起草、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劳动法律文件,完善企业的人事规章制度;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等流程的完善;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法律知识专项培训等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服务。
(3)、突发劳动工伤案件应急性处理。
(4)、代理用人单位协调处理相关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调解、仲裁和诉讼法律服务。
(5)、担任公司用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6)、其他劳动纠纷律师法律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4年02月22日
UID:111300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