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执行异议律师
广州
[切换城市]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执行异议律师

更新时间:2023-03-13 12:03:39 浏览次数:76次
区域: 广州 > 荔湾 > 坑口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是一支专业以民商事法律业务为特色的专业型律师团队。本团队以中青年律师为业务骨干,以资深律师为顾问团队,知识结构新、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民商事法律服务。
执行异议法律知识:
执行异议程序的审查
执行程序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主张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提出书面异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执行法院立“执异”案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中止执行的执行裁定。案外人、当事人不服该执行异议裁定的,可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未经前置执行异议程序,不得直接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需要说明的是,案外人收到驳回执行异议裁定后,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十五日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法院不予受理。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执行标的是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执行法律关系。在不同执行案件中案外人对同一标的物分别提出异议针对的是不同的执行法律关系,不构成重复提出案外人异议。

诉讼请求的审查
案件审理中,法院应审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由于执行异议之诉以执行法院裁定驳回执行异议为前置程序,因此案外人在执行异议之诉中诉请指向的执行标的以及主张的权利内容,应当与执行异议程序保持一致。否则,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应当表述为请求不得执行涉案执行标的物。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应当表述为请求对涉案执行标的许可执行。当事人诉讼请求不明确的,法院应当依法释明。如案外人的诉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经法院释明后当事人仍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视为其诉讼请求不属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受理范围,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对于诉讼请求指向的执行标的物,案外人依法可以一并提出确权的诉讼请求。案外人未提出确权诉讼请求的,法院不作确权判决,仅在裁判理由中进行分析判断并作出能否排除执行的判项即可。案外人同时提出排除执行和确权两项诉讼请求后又撤回排除执行诉讼请求的,法院应当告知其一并撤回确权的诉讼请求,否则裁定驳回起诉。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执行法院不得单独对案外人请求确权的诉讼请求进行裁判,否则有违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立法本意。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4年02月22日
UID:111300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