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广州市南沙区法院执行异议律师
广州
[切换城市]

广州市南沙区法院执行异议律师

更新时间:2023-06-25 13:03:12 浏览次数:51次
区域: 广州 > 南沙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一支由法律功底扎实、职业背景深厚、专业能力突出、富有敬业精神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民商事律师组成的专业型律师队伍。用心做、认真做将伴随案件全过程,是客户值得信赖的选择。

执行异议之诉法律知识:
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
作为前置程序的要求,案外人首先要在另案的执行程序中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且该异议申请已被法院裁定驳回。若未提出申请或者法院对该申请未经审理,则都不能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审理不成立,裁定驳回
从正面角度来分析,法院审理该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才为案外人下一步提起异议之诉提供契机。而从反面角度分析,若法院审理该异议成立,由于执行不解决实体纠纷,对该执行标的的归属无法在这一阶段解决,只能中止执行程序。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案外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异议之诉举证责任
民诉法举证的大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而在执行异议之诉(此处泛指申请执行人和案外人两种异议)这一特别程序中,则更细化为都由案外人自身来证明其异议足以对该争议标的有排除执行的权利,申请执行人基本不用再证明相应事实。
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
执行法院,是指具体实施强制执行行为的法院。不受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的限制。
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
1、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已经查封的被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譬如房产,以使已经生效的判决、调解书能顺利执行,使自己的判决或调解利益得以顺利实现;
2、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对抗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排除申请人继续执行的权利。有时候,案外人的请求中还包括排除被执行人对已查封并需要执行的财产在法律上的所有权,确认案外人对有关执行财产的所有权。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4年02月22日
UID:111300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