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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专业劳资纠纷律师

更新时间:2023-09-09 15:08:54 浏览次数:58次
区域: 广州 > 海珠 > 官州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的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高于一切;我们的目标:实现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大化,使承办的每一个案件精品化。案件没有大小,时时刻刻,我们都在思考:如何大限度地为委托人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企业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公司遇到员工的仲裁申请被受理并立案后,会通知公司到仲裁委领取法律文书。里面一般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员工所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与相关证据材料。
步,一定会逐条地研究员工所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看员工的诉求事项有哪些,所描述的情形和事实是否一致,考虑对方是否能够拿出证据、自己是否能拿出反诉证据等。
第二步,看一下员工的诉求,是不是具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可能,就是看看双方能否达成调解。
如果公司本身就问题很大,或者员工的诉求的金额也不高,那么还是可以考虑和员工做一个沟通。
第三步,对员工的仲裁诉求进行针对性的反驳并准备证据。
到这里就是要公事公办的态度了。
(1)整理证据材料,按顺序作好证据目录。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2)书写答辩书,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注意:答辩书不是必要提交的,可以选择开庭的时候口头答辩)
很多公司收到材料后,对答辩状的书写感到十分困难,不知要写什么,怎样写。有时答辩状写的文不符题,没有针对性,使仲裁委或者法院无法正确判断事实争执的焦点和答辩人的主要意见。有时要一顿乱写,反而在答辩状中陈述了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观点。
答辩状是公司方对员工方的仲裁请求予以回复的书面文件。在书面答辩状时,切记要谨慎。在经过对申请人所提交证据的全盘知悉后再书写,对于不确定的观点,切记不要写入进去。
注意:被申请人应当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如果用人单位想提反仲裁,也是要在答辩期内提出。
第四步,仲裁开庭
开庭记得要带上证据原件
第五步,庭审结束后,领取裁决/调解文书。
这个时候呢,如果公司对裁决不满意/不认同,就要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终局裁决,要在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对于企业来说劳动争议普遍存在传染性强和秋后算账量大特性。员工在企业上班时,即使企业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地方,在职时也不会提出。等到离职时提出赔偿诉求,并且是一个人打赢了很多人会效仿(所以就算遇到必输的劳动纠纷案件企业不妨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把官司的时间拖长,不要让员工轻易地拿到赔偿,可以使其它员工知难而退,树立企业的管理。),企业不提前知晓并规避其中的风险,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就很难赢得官司。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的劳动案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代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
二、代理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三、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仲裁与诉讼;依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维护委托人权益
四、劳动争议纠纷谈判和调处;参加企业和工会的集体合同谈判;
五、协助指导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集体合同审查;
六、建立、修改和审查劳动合同;企业员工手册;企业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合同;劳动管理制度;企业用工、薪资、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七、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为劳动者或者顾问单位出具律师函会有相应优惠)
八、提供新发布的相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九、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十、企业劳动合同、劳动制度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提供解决方案;
十一、工资单、工资表的制定;辞退通知的设计;
十二、为企业建立和制订劳动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事件
十三、为企业提供特别工时和经济性裁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十四、为企业应对劳动监察申诉;
十五、其他有关劳动法律事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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