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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专业劳动纠纷律师高胜诉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律师

更新时间:2024-04-29 10:36:11 浏览次数:30次
区域: 广州 > 南沙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由招志南律师领衔的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专业负责各类劳动法律事务的办理,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法律事务诉讼及非诉讼案件。
以下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收到劳动仲裁应诉书后应怎么办?
公司在收到劳动仲裁传票后,应该积极应诉、否则败诉的可能性很大,虽然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仍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但考虑到双方的举证能力和对于证据的控制等因素,法律规定作为一方主体的用人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承担了更多、更大的举证责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四条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按照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本条款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审理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还有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比较大,因此,用人单位应该积极应对劳动仲裁、提交答辩状,积极提交证据材料。
根据人民法院分析
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未及时或者根本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一起诉,用人单位就得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2、用人单位设立的规章制度未履行合法的公示程序或者未向劳动者告知,导致设立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具约束力。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迫使劳动者提出辞职,在劳动者提交了相应证据予以证实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得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未能举证证明辞退劳动者具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在此情形下,一般认定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而导致败诉。
5、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高温补贴,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等情形。

法官支招:
建议企业建立、健全和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期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补贴及各项税金;对企业设立的规章制度,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和向员工告知,不能因企业小、员工少或者觉得程序繁琐就省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本着一切对当事人负责,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的职业理念,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以下业务:
一、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反诉书、上诉书等各类法律文书,代为出庭代为提起上诉、反申请、反诉等。代理范围: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3、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纠纷;4、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带薪年休假等劳动报酬纠纷;5、因不缴少缴社保等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6、没签劳动合同引起的双倍工资纠纷;7、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纠纷;8、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9、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替代通知金纠纷;10、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11、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12、工伤、职业病纠纷;13、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纠纷;14、其他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诉讼律师服务。
二、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顾问,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控制用工成本与法律风险,就用人单位诸如人员招募、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员工日常管理、商业秘密保护、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员工离职、竞业限制等等相关劳动人事事务,通过下列方式提供顾问服务:1、以电话咨询、邮件咨询或当面咨询的方式;2、以审核、修改或起草日常行政管理文书的方式;3、以审核、修改或起草合同协议的方式;4、以审核、修改或起草规章制度的方式;5、以设计人事表单的方式;6、以设计专案的方式。您的问题就是我的问题,您的满意是我较大的追求!只需要您的一个电话,我将全力为您服务!及时的帮您解决法律问题!同时希望您把我推荐给您身边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来访请先电话预约.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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