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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高胜诉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律师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顾问

更新时间:2024-11-07 12:11:24 浏览次数:24次
区域: 广州 > 荔湾 > 坑口
类别:法律顾问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的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高于一切;我们的目标:实现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大化,使承办的每一个案件精品化。案件没有大小,时时刻刻,我们都在思考:如何大限度地为委托人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
企业遇到员工告劳动局劳动仲裁怎么办?
咨询:现在公司有员工无理取闹,提无理要求,公司不理会,然后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不予理睬可以吗?
律师解答:作为用人单位,由于大部分常见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倒置,没有积极举证,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当然具体要看仲裁的请求,仲裁申请人是否有相应的证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四条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按照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本条款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审理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还有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建议用人单位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用人单位可以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向仲裁机构答辩,并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没有侵权。
目前实践中,企业在劳动仲裁案件败诉率高,单位对仲裁案件不重视也是一个根本原因。很多用人单位企业遇到劳动仲裁案件,认为劳动者是无理取闹或者认定劳动者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仲裁请求,不重视甚至不去开庭应诉,但往往得到的判决结果肯定是不理想的。
常见劳动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的收入已经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则按照职工月工资平均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的年限 高不超过12年。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公司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说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话,那么公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公司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违法辞退的2N赔偿。
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法律依据不同,只有当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才可以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应当直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的劳动案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代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
二、代理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三、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仲裁与诉讼;依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维护委托人权益
四、劳动争议纠纷谈判和调处;参加企业和工会的集体合同谈判;
五、协助指导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集体合同审查;
六、建立、修改和审查劳动合同;企业员工手册;企业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合同;劳动管理制度;企业用工、薪资、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七、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为劳动者或者顾问单位出具律师函会有相应优惠)
八、提供新发布的相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九、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十、企业劳动合同、劳动制度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提供解决方案;
十一、工资单、工资表的制定;辞退通知的设计;
十二、为企业建立和制订劳动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事件
十三、为企业提供特别工时和经济性裁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十四、为企业应对劳动监察申诉;
十五、其他有关劳动法律事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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