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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借款合同纠纷律师广州黄埔区借条欠款律师

更新时间:2016-08-29 16:09:14 浏览次数:95次
区域: 广州 > 黄埔 > 黄浦区府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广州知名合同纠纷专家 -王(金和)律师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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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借款还给保证人无效!
  欠款人李某向杨某借款5万元后,将所还款项交给了保证人张某,张某将其挪作他用。因未按期收回欠款,杨某诉至法院向李某及担保人张某追偿。近日,齐河县人民法院判定,债务人将欠款交付保证人造成还款未果的还款行为无效。
  2008年11月1日,杨某与李某、张某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向杨某借款5万元,由张某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然而,合同到期后,杨某并未收到还款本息,从而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两被告对借款无异议。被告李某辩解合同到期前已将借款5万元及利息交付保证人张某,委托张某代为偿还原告杨某,而张某却将该款挪作他用,所以应由张某向原告杨某承担还款责任,同时李某提交了张某给自己写的借据。被告张某不认可李某的辩解,主张其与李某的借据与本案无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合同具有相对性,就本案讲,借款人应向出借人偿还本息,而不是向借款保证人偿还。李某提交张某出具的借据,只能证明李某与张某之间存有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能免除其还款责任。
  因此,法院当庭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被告张某就借款本息向原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资深律师团队,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与司法行政机关、媒体等单位交流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均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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