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番禺区借名买房协议争议律师 房屋返还起诉找律师
广州
[切换城市]

番禺区借名买房协议争议律师 房屋返还起诉找律师

更新时间:2016-12-06 18:08:46 浏览次数:134次
区域: 广州 > 番禺 > 华南板块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房
广州借明买房中实际出资人应当注意什么?
  咨询电话及微信:18078803465(张静),保证在借名买房合同合法有效,并在合同中注明:“经双方协商以甲方的名义购房,本房屋由乙方出资购买,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等特殊条款,且要留存足够的证据,比如出资的原始凭证,如存折、购房发票等。因为,一旦登记购房人事后反悔,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借名买的,实际产权人是事实购房人。实际出资人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房屋登记不实可终得以纠正。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而产权证又是登记购房人的,实际出资人只能主张事实上的借款关系要求登记购房人返还房款。

  即便借名买房合同是有效的,但登记购房人违反该约定将该房转让或抵押给第三人,第三人因此取得房产,事实购房人并不能追回该房产,导致购买房屋的目的落空,所以,在借名买房的合同中约定登记购房人不过户房屋、迟延过户、将房屋卖给他人等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借名买房中的登记购房人与实际出资人之间往往存在特殊的关系,登记购房人的诚信、资金状况、双方当事人关系的好坏等情形决定了实际出资人购房的风险的大小。在借名买房时,应当对登记购房人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可能,完全可以让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此,为应付国家调控政策而“借名买房”的行为可能面临多重风险,购房者应谨慎对待。国家的政策,其本质是为了让社会更加和谐公平,所有这些为了个人私利而破坏规章制度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况且任何以规避法律为目的的协议都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笔者建议那些打算投机买房的人,与其冒着房财两空的风险铤而走险,不如堂堂正正选择其他的投资渠道。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及微信:1807880346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4年12月14日
UID:171633
---------- 认证信息 ----------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