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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法院二手房买卖纠纷代理律师 房产纠纷服务律师

更新时间:2023-02-23 16:56:02 浏览次数:197次
区域: 广州 > 黄埔 > 文冲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2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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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一、原告诉称
杨x辩称:我与刘x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将某房屋房屋归我所有,我给付x红房屋补偿款150万元,但是至今双方没有履行协议。诉讼请求:1、判决某房屋归我所有;2、刘x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3、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我给付刘x房屋补偿款150万元;4、诉讼费由刘x承担。

二、被告辩称
刘x辩称:我要求杨x先给我房屋的补偿款150万元后,才同意协助办理房屋的过户,离婚协议未约定房屋过户日期。

三、本院查明
除原被告陈述外,法院令查明,双方当事人没有子女,离婚的时候约定了某房屋及房屋内的物品都归杨x所有,杨x给付刘x房屋补偿款150万元。但是补偿款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陆续支付。现双方均未履行该协议。

四、法院判决  
1、判决某房屋归杨洋所有;
2、判决刘x协助杨洋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过户费有杨x负担;
3、杨x按照离婚时候的约定支付方式给付刘x屋补偿款150万元。

当事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符合法律的规定,现在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后双方夫妻的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这也是合法的,应该予以支持,而且双方当事人离婚的时候已经约定好了分割的方式,所以,现在要求分割,理由正当。

提醒:签订买房协议要慎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请律师作见证,为您的房屋买卖一路保驾护航!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

邹强律师团队在24年执业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中累积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办案技巧。并凭良好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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