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越秀区法院离婚代理律师 离婚房产分割 经济补偿律师
广州
[切换城市]

越秀区法院离婚代理律师 离婚房产分割 经济补偿律师

更新时间:2023-05-08 16:16:28 浏览次数:156次
区域: 广州 > 越秀 > 五羊新城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2501室
家暴导致离婚可以申请赔偿吗? 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2501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要求离婚赔偿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况:
  
离婚赔偿的条件一: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合法夫妻身份是指男女双方经结婚登记已取得结婚证;同时也包括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因此,凡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或者不符合上述事实婚姻条件的男女,他们都不属于合法的夫妻身份。

他们因分手引起的人身和财产纠纷,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法院是不会受理这类的损害赔偿案件的,也不会支持这类请求的。
  
离婚赔偿的条件二: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是离婚诉讼。因此,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才符合离婚赔偿的条件。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可见,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的程序是很严格的。同时,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依法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离婚律师团队,本所高级【首席律师】【邹强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等案件。

如果您有任何意向或咨询委托,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所绝不会出现互相推诿之事。这是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无法做到的,欢迎来电咨询;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4年04月16日
UID:123460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