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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离婚协议无效的内容

更新时间:2017-08-15 11:00:23 浏览次数:94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体育中心
类别:法律援助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只需要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而诉讼离婚则需要起诉到法院,这两种情况都会涉及到离婚协议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约定都是有效的,一些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是无效的http://www.la***/beijing。

  离婚时,很多父母会为了子女的权利,约定限制另一方的生育权,不允许另一方有子女,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该约定由于限制了一方的生育权而无效,因为,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有生育或者不生育的自由,不违反法律和计划生育的前提下,不得对另一方进行限制。

  离婚协议中,双方对另一方再婚的时间的约定也是无效的,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人生权利,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对再婚时间的约定因违反法律而无效,另外,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该类未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此外,在离婚协议中对子女抚养费约定支付超过18岁同样是无效的,法律规定父母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该义务一直到子女成年即十八岁,十八岁以后该子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再需要父母的抚养,但由于现在很多受教育到大学期间仍需父母抚养,所以很多离婚协议都会约定,但实际上即使约定也是无效的。

  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签订之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之间婚姻关系仍存续,该约定是无效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但是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则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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