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招志南律师:15918794024;Q Q:1455173651。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是广州专打遗嘱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共有财产分割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多年来代理大量家庭遗产纠纷案件,诉讼分割遗产、房产,遗嘱效力纠纷,遗赠协议纠纷、遗嘱是否有效的继承分割纠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东东路3号B-216(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训练基地侧)BRT天朗明居站,地铁4号线车陂站400米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儿子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千万元遗产和多处房产分配给了儿媳叶某和孙子孙女。在海外生活的老母亲悲痛之余因为连一分赡养费都没有,遂不远万里回国将儿媳等人告上法庭。
终,在法院调解下,媳妇向家婆林某支付遗产款450万元。
儿子巨额遗产老母亲没份
在这单官司中,年逾八旬的林某是死者杨某的母亲,长期居住在国外。2008年,杨某被确诊为晚期肺癌脑转移,诊治无效于2011年离世。林某悲痛回国却发现儿子杨某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千万元遗产和多处房产均分配给了儿媳叶某和孙子孙女。
“自己竟连一分赡养费都没有。”林某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会这么狠心,遂将儿媳等人告上法庭,她认为该份遗嘱并非杨某所立,向法院申请对遗嘱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2013年3月7日,佛山市三水区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该案件。
鉴定结果显示遗嘱有问题
叶某称,遗嘱是杨某在临终前立下的,当时杨某神志清醒,而且还有两位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证明。叶某也向法庭提出申请,请求杨某的医生尤某、同房病友的妻子宋某作为见证人出庭为其作证。
为了进一步弄清遗嘱的真伪,三水区法院同意了林某的申请,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遗嘱的签名笔迹、形成时间等内容进行了司法鉴定。终,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遗嘱上打印的内容文字、签名及日期等均不是在死者临终前形成,而是分别在杨某死后一年的2012年2月份前后时间段打印或书写形成。
面对鉴定结果,叶某仍坚称遗嘱是真实的,并对鉴定结论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经法院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对遗嘱的争议,对鉴定结论的质疑,令双方矛盾不断加剧。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并尝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叶某态度强硬,拒绝调解。
“婆媳关系形同水火,如果再以判决结案,双方矛盾很可能进一步恶化。”在判决之前,该案承办人、三水区法院西南法庭庭长钟国兴决定再尝试引导当事人调解。随后,法官多次致电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多方的劝解和疏导,双方矛盾逐步缓和。
聘请律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注意一:
(1)即使是亲朋好友推荐的律师,办理委托手续时也要到“律师事务所”去聘请办手续,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不允许律师个人私自收案。
(2)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门口找的,有可能是假律师。
注意二:
应当请律师出示《律师执业证》,并注意查看其律师执业证是否经过了今年省司法厅的年检注册(有年检标记)。
(1)无《执业证》证或有《执业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持有“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证”的人员不是律师。
注意三:
当事人应警惕两种律师
(1)包打赢型。可以说,在任何时候,只要你遇到一个律师跟你说“包打赢”,那么,你就得担心了。诉讼本身是一个复杂且充满变数的对抗性活动。仅仅凭借简单的陈述就向当事人打包票的律师,一定是不负责任的律师。其行为也是违反执业纪律的。
(2)、找关系型。这种就更不用说了,总之一句:希望当事人要改变这种花钱搞关系的观念,不花冤枉钱,不被黑心律师忽悠!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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