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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律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更新时间:2017-10-31 13:41:37 浏览次数:90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体育中心
类别:法律援助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的分割进行协议就是离婚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双方签字时并不会立即生效,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要进行离婚财产公证,这才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一旦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就表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将得到法律的肯定,并且双方当事人也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http://www.la***/changsha。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

  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此,当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之后都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两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而承接协议离婚中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却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也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一般来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为两年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时,法院也应当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都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从而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也屡见不鲜,并且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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