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入驻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享受税收奖励,是很多企业税务筹划的途径之一。同时,也有不少企业对园区税收优惠政策抱有质疑。部分企业谈到园区政策时,认为园区的税收政策在企业真正入驻后,会发生一些变化。而另一部分则认为部分园区政策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所以合理的选择园区就很重要了。
如何正确理解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怎样通过园区合理纳税?
首先,园区的存在,是为了带动当地经济。类似于国家对霍尔果斯、天津等地的区域优惠政策,是为了让部分经济先发展起来。因此,园区对入驻企业的要求自然也是能够带来积极效应的企业,以实现企业园区双方共赢的局面。那么,什么样的企业才算是能够为园区带来积极效应呢?这就要看园区的定 位,高新技术企业、物流园、微电园等等,是为了集群发展,自然是所属行业优先。
当然,能够为园区带来税收或者为当地提供就业机会是园区的基本目的。
因此部分园区在原有定 位特色的基础上延伸出总部经济园区,即不要求企业实际入驻,以分公司或新公司注册,就能享受优惠政策,这种形式就是为了实现园区与企业双方在税收上的共赢。其次,园区税收优惠政策是地方性政策,因此园区返税回企业的部分,是地方留存以后的税收。增值税地方留存为50%,所得税地方留存40%。
经济开发区为企业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地方留存比例的50%-70%。也就是如果企业年纳增值税500万、所得税500万,企业可以得到的奖励是:增值税500万*50%*70%=175万,所得税500万*40%*70%=140万。
还有一种模式为个人独资企业,也就是经常看到的个人工作室、XX中心这种形式。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而是个人所得税,园区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按照国家规定的五级累进制,其中增值税的部分也有一定比例的奖励。
再次提醒,鉴别园区政策是否存在虚假,主要可以看园区政策是否虚高,因为园区给出的政策是不可能超出原有的地方留存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