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出房地产开发暂定级资质的要求,希望能帮助有需要的朋友。
房地产开发暂定级资质办理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三)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四)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六)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七)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代办服务,提供职称证书、财务、结构、工程技术负责人证书。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4-2778✡0010✡ Q 597✡2222✡89
广州市各区域房地产开发资质申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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