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口岸日前通过竣工初验和消防验收,将于2019年9月具备开通条件,深圳将首次实现边防、海关、检验检疫一次检验、一次放行。待港方香园围口岸建成后方可同步投入使用。
莲塘口岸为东部重要口岸
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西南角,北临罗沙路,南至深圳河,是深圳规划建设的第七座跨境陆路口岸,为货检和旅检综合性陆路口岸,承担香港与深圳东部、惠州以及粤东、赣南、闽南之间的跨界货运兼顾客运,是实现深港跨界交通“西进西出、东进东出”总体格局的东部重要口岸。
2019年4月起深圳湾办理条件降低,新的办理条件解读如下:
企业为申请主体的,港澳投资人在广东省境内纳税额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粤港:
内资企业:
要求上一个会计年度,也就是2018年,年纳税总额在100万以上的企业,包括深圳企业、东莞企业、中山企业、佛山企业,都可以申请一张在全国不限行的FV。
申请深圳湾,不仅能走深圳湾口岸,还可以免加签走两年港珠澳大桥口岸。
外资公司(境外企业投资在广东省内设立的企业):
1、申办第1辆商务的,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
2、申办第2辆商务的,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
3、申办第3辆商务,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4、从申办第4辆商务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多不超过15辆。
广东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