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名称应由如下构成:
(1)行政区域+字号+行业特征+组织形式,例如我司名称:广州市(行政区域)+倍德(字号)+企业管理(行业特征)+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在广州,所有的内资公司都要按照这样的起码方式构成,不能调换位置或者删减某些部分;
(2)公司字号不可以含有国家名、政党名、地名、数字、字母(外资除外)等相关字眼;
(3)字号短由两个常用汉字组成,原则上长不超过五个常用汉字;
(4)私营企业可以使用自己的名字作为公司字号,如果是相关的名称需要拥有授权才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