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是马来西亚的一个岛屿和联邦领土。它位于婆罗洲西北海岸,文莱以北和沙巴州首府亚庇南部的南中国海。
对于各种金融服务,马来西亚纳闽提供了强大的监管框架之一,纳闽的税率相对较低(3%)。
在纳闽开展货币经纪业务,必须获得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的许可。
在纳闽开展货币经纪业务有三种选择:
1. 在纳闽拥有一家成立的纳闽公司(具有货币经纪业务的知识和经验)。
2. 取得国内货币经纪人执照。
3. 经马来西亚国家银行(马来西亚中央银行)确认为根据1989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令经营的持照机构。
允许的货币经纪活动
在进行货币经纪业务时,被许可人应:
a)以共同可接受的条件将货币中相同金融产品的交易集合在一起
或市场促进交易的完成;
b)以经纪或佣金的形式收取服务费。收取的费用必须是合理的;
c)担任调解员。
TIPS:审核时需提供6个月内的财务审计报表。
申请要求
1. 董事简历
2. 董事学术和专业证书
3. 2个董事推荐信(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和职业)
4. 董事银行参考
5. 护照和地址证明
6. 银行推荐信
7. 3个月内的银行对账单(用来证明满足资本要求)
如果公司作为董事或者股东,则:
1. 公司注册证书的副本】;
2. 备忘录和条款的认证副本;
3. 董事/会员名册的核证副本。
对于银行:
1. 经公证的有效护照;
2. 居住地址证明副本;
3. 银行,律师或会计师的推荐信的公正副本。
对于申请人公司要求:
1. 保持缴足资本不少于50万令吉或等值的任何货币(实缴);
2. 在纳闽拥有办事处,此办事处仅用于商业目的,因此需要配备适当的办公设施;
3. 满足申请要求中提及的工作人员;
4. 纳闽货币经纪业务旨在为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提供服务。在这方面,预计纳闽货币经纪商将对其客户的交易进行大杠杆比例限制为100:1,这将转化为低1%的保证金存款,以便能够开设交易头寸。为了便于说明,假设交易量为100,000美元,则低保证金要求将等于1,000美元;
5. 对于从事伊斯兰货币经纪业务的纳闽货币经纪人,必须任命一名合格的人担任其内部伊斯兰教务顾问委员会的成员,以确保其管理和运作符合伊斯兰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