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N全称: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
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 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术组建, 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
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是指利用分布在不同区域的节点服务器群组成流量分配管理网络平台,为用户提供内容的分散存储和高速缓存,并根据网络动态流量和负载状况,将内容分发到快速、稳定的缓存服务器上,提高用户内容的访问响应速度和服务的可用性 服务。
哪些业务需要办内容分发网络(CDN)许可证?
为视频网站、门户网站、个人网站、购物网站、企事业单位网站或数据提供网络加速服务的,均需要办理CDN经营许可证。
未办有何处罚?
依据《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91号令)第七十条之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由信息产业 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 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内容分发网络(CDN)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2)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少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少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