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发布一则《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本通知提及内容包括:
一、整合优化部分项目。“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调整为“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二、退出实施部分项目。原“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登记失业人员或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就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创业孵化基地资金补助”“空岗信息补助”“求职者信息采集补贴”5项补贴,自2022年6月1日起退出实施。退出实施的项目,原则上自政策退出之日起不再受理新的补贴申请(已受理的补贴申请可继续审核拨付)。
三、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切实加强各项就业补贴政策享受人员的个人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严禁将相关个人信息用于资金管理、政策落实和公共就业服务之外的其他用途,严禁以任何形式将落实政策、提供服务中获取的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任何社会机构及个人。
四、确保资金保障。指导清单所列项目的资金安排,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除“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 “创业项目资助”“点对点专车专列补贴”“示范性奖补项目”由市级财政负担外,其他项目由市、区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比例共同负担。中央和省级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根据本通知的相关内容,目前各大企业较为关注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个人较为关注的“基层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 均被保留下来,办理条件及补贴金额不变,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尽快落实申请。
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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