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在香港金融科技周上,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发表《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阐明政府为在香港发展具活力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系统而制定的政策立场和方针。
1. 有关规管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法案修订新进展
香港政府针对「虚拟资产供货商(VASP)」牌照监管咨询于 2022 年 1 月底完结,有关对《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 615 章)的修订已完成立法会审议阶段,并将于 2023 年 3 月 1 日正式生效。所有在 2023 年 3 月 1 日之前营运的交易所,将有 9 个月的过渡期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申请 VASP 牌
照,或有 12 个月的清关期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以搬迁其业务远离香港(卓志企业整理以下简介)。
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必须在收到拒绝通知后的三个月内或在 12 个月的清关期结束
前关闭其业务,以较晚者为准。
2. 香港VASP 牌照的申请要求
根据《2022 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 ( 修订 ) 条例草案》第 532ZRD 条(2023 年 3 月 1 日生效),任何在香港经营提供任何虚拟资产服务的业务或显示自己这样做的人,都需要获得证监会发出的 VASP 牌照,否则即属犯罪。
具体要求:
· A, 在香港设有固定营业地点的香港注册公司和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 622 章)注册的海外公司(卓志企业代办)
· B, 香港 VASP 许可申请人须任命至少 2 名负责人员,其需一般负责监督 VASP 的运营并确保遵守 AML/CTF 和其他监管要求。对 VASP 负责人员的规定与《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对持牌法团负责人员的规定相同,并规定:
# 至少一名负责人员必须是 VASP 的执行董事;
# 如果 VASP 有多于一名执行董事,他们必须都被任命为负责人员;
# 至少一名负责人员必须通常居于香港;
# 必须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员可时刻监督 VA 服务的业务。(卓志企业可协助聘请 )
· C, 将代表 VASP 提供 VA 服务的个人,包括那些将成为其负责人员的个人,即为持牌代表,其将需要获得证监会批准。
· D, 香港VASP 申请人、其负责人员、持牌代表、董事及终拥有人*选须符合适当人选准则: 证监会会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包括该人士是否曾在任何地方被裁定干犯洗钱或恐怖 分子资金筹集罪行或其他严重罪行,或曾被裁定与欺诈、舞弊或不诚实行为有关的罪行 ; 该 人 士 是 否 曾 经 违 反或 有 可 能 不 遵 守 适 用 于 持 牌 虚 拟 资 产 服 务 提 供 者 的 打 击 洗 钱 及 恐 怖分 子 资 金 筹 集 规 定 或 其 他 规 管 要 求;该 人 士 的经验和 相关 资 历;以 及 该 人 士 是否信誉良好和财政稳健。
*终拥有人指:
(a)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或控制 ( 包括透过信托或持票人股份持有)申请人已发行股本的 25%以上;
(b) 直接或间接地有权行使申请人的成员大会上的投票权的25%以上,或支配25%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
或 (c)行使对申请人的管理的终控制权的个人
· E, 香港 VASP 牌照的申请人必须寻求证监会批准用于保存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保存的记录或文件的处所。该处所必须是适合用作存放相关文件和记录的非住宅处所。
以上就是香港VASP牌照申请要求的简介,了解更多,欢迎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