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内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正本(收取)1份)
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正本(收取)1份)
3 . 《隶属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复印件1份)
4 . 《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复印件1份)
5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复印件1份)
6 . 《公司签署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原件正本(收取)1份)
7 . 《关于经营范围中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的复印》 (原件正本(收取)1份)